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資人權益須知(直銷柜臺)
(2017版本)
尊敬的基金投資人:
基金投資在獲取收益的同時存在投資風險。為了保護您的合法權益,請在投資基金前認真閱讀以下內容:
一、基金的基本知識
(一)什么是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簡稱基金)是指通過發售基金份額,將眾多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獨立財產,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資組合的方法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
(二)基金與股票、債券、儲蓄存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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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
股票 |
債券 |
銀行儲蓄存款 |
反映的經濟關系不同 |
信托關系,是一種受益憑證,投資者購買基金份額后成為基金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只是替投資者管理資金,并不承擔投資損失風險 |
所有權關系,是一種所有權憑證,投資者購買后成為公司股東 |
債權債務關系,是一種債權憑證,投資者購買后成為該公司債權人 |
表現為銀行的負債,是一種信用憑證,銀行對存款者負有法定的保本付息責任 |
所籌資金的投向不同 |
間接投資工具,主要投向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 |
直接投資工具,主要投向實業領域 |
直接投資工具,主要投向實業領域 |
間接投資工具,銀行負責資金用途和投向 |
投資收益與風險大小不同 |
投資于眾多有價證券,能有效分散風險,風險相對適中,收益相對穩健 |
價格波動性大,高風險、高收益 |
價格波動較股票小,低風險、低收益 |
銀行存款利率相對固定,損失本金的可能性很小,投資比較安全 |
收益來源 |
利息收入、股利收入、資本利得 |
股利收入、資本利得 |
利息收入、資本利得 |
利息收入 |
投資渠道 |
基金管理公司及銀行、證券公司等代銷機構 |
證券公司 |
債券發行機構、證券公司及銀行等代銷機構 |
銀行、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 |
(三)基金的分類
1、依據運作方式的不同,可分為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
封閉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額在基金合同期限內固定不變,基金份額可以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得申請贖回的一種基金運作方式。
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額不固定,基金份額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場所進行申購和贖回的一種基金運作方式。
2、依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混合基金。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對基金類別的分類標準,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于股票的為股票基金;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于債券的為債券基金;僅投資于貨幣市場工具的為貨幣市場基金;投資于股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但股票投資和債券投資的比例不符合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規定的為混合基金。
這些基金類別按收益和風險由高到低的排列順序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即股票基金的風險和收益最高,貨幣市場基金的風險和收益最低。
3、特殊類型基金
(1)系列基金。又被稱為傘型基金,是指多個基金共用一個基金合同,子基金獨立運作,子基金之間可以進行相互轉換的一種基金結構形式。
(2)保本基金。是指通過一定的保本投資策略進行運作,同時引入保本保障機制,以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時,可獲得投資本金保證的基金。
(3)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與ETF聯接基金。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通常又被稱為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簡稱“ETF”),是一種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額可變的一種開放式基金。它結合了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的運作特點,其份額可以在二級市場買賣,也可以申購、贖回。但是,由于它的申購是用一籃子成份券換取基金份額,贖回也是換回一籃子成份券而非現金。為方便未參與二級市場交易的投資者,就誕生了“ETF聯接基金”,這種基金將90%以上的資產投資于目標ETF,采用開放式運作方式并在場外申購或贖回。
(4)上市開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s,簡稱“LOF”)是一種既可以在場外市場進行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又可以在交易所(場內市場)進行基金份額交易、申購或贖回的開放式基金。
(5)QDII基金。QDII是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Investors的首字母縮寫。它是指在一國境內設立,經該國有關部門批準從事境外證券市場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投資的基金。它為國內投資者參與國際市場投資提供了便利。
(6)分級基金。是指通過事先約定基金的風險收益分配,將基礎份額分為預期風險收益不同的子份額,并可將其中部分或全部份額上市交易的結構化證券投資基金
(四)基金評級
基金評級是依據一定標準對基金產品進行分析從而做出優劣評價。投資人在投資基金時,可以適當參考基金評級結果,但切不可把基金評級作為選擇基金的唯一依據。此外,基金評級是對基金管理人過往的業績表現做出評價,并不代表基金未來長期業績的表現。
本公司將根據銷售適用性原則,對基金產品進行風險評價。
(五)基金費用
基金費用一般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在基金銷售過程中發生的由基金投資人自己承擔的費用,主要包括認購費、申購費、贖回費和基金轉換費。這些費用一般直接在投資人認購、申購、贖回或轉換時收取。其中申購費可在投資人購買基金時收取,即前端申購費;也可在投資人賣出基金時收取,即后端申購費,其費率一般按持有期限遞減。另一類是在基金管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信息披露費等,這些費用由基金資產承擔。對于不收取申購、贖回費的貨幣市場基金和部分債券基金,還可按相關規定從基金資產中計提一定的銷售服務費,專門用于本基金的銷售和對基金持有人的服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二)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三)依法轉讓或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四)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六)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
(七)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非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有權查閱基金的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三、基金投資風險提示
(一)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理財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二)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風險等。巨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交易日基金的凈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十時,投資人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
(三)基金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別。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人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并不能規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人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四)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旗下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五)本公司將對基金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調查和評價,并根據基金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推薦相應的基金品種,但我公司所做的推薦僅供投資人參考,投資人應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選擇基金產品并自行承擔投資基金的風險。
四、服務內容和收費方式
我公司向基金投資人提供以下服務:
(一)對基金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調查和評價。
(二)基金銷售業務,包括基金(資金)賬戶開戶、基金申(認)購、基金贖回、基金轉換、定期定額投資、修改基金分紅方式等。我公司根據每只基金的發行公告及我公司發布的其它相關公告收取相應的申(認)購、贖回費和轉換費。
(三)基金網上交易服務。
(四)基金投資咨詢服務。
(五)基金凈值、分紅提示、交易確認等短信或電子郵件服務。
(六)電話咨詢服務。
(七)基金知識普及和風險教育。
五、基金交易業務流程
(一)開戶流程
1、個人投資者
(1)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b.與開立基金賬戶同名的銀行儲蓄存折或卡原件和復印件;
c.填妥賬戶業務申請表(一式兩份);
d.深圳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如有,適用深圳交易所上市基金基金賬戶的開立);
e.若是由代理人或監護人辦理,需要提供經公證的代理授權委托書、監護人證明文件及代理人或監護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以及復印件;
f.簽字確認的投資人權益須知(一式兩份);
g.接受風險承受能力調查。
(2)審核投資者提供的開戶申請資料是否完整無誤。
(3)核實上述資料齊全無誤后加蓋直銷業務專用章及直銷人員私章,返還投資者留存聯給投資者。
2、機構投資者
(1)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副本原件或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b.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c.業務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d.提交銀行賬戶證明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e.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如有)及加蓋公章的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f.業務授權委托書(一式兩份);
g.填妥賬戶業務申請表(一式兩份);
h.預留印鑒卡(一式兩份);
i.傳真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j.簽字確認的投資人權益須知(一式兩份);
k.深圳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如有, 適用深圳交易所上市基金基金賬戶的開立);
l.接受風險承受能力調查;
m.理財產品類還需提供監管機構對理財產品的設立批復、確認函、備案證明或產品成立公告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n.年金類托管人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年金資格管理證書和企業年金基金托管業務資格證書復印件。
(2)審核投資者提供的開戶申請資料是否完整無誤。
(3)核實上述資料齊全無誤后加蓋直銷業務專用章及直銷人員私章,返還投資者留存聯給投資者。
(二)認(申)購流程
1、個人投資者
(1)按上述開戶流程辦理基金賬戶開戶。
(2)將認(申)購資金存入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直銷專戶。
(3)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b.填妥的交易業務申請表(一式兩份);
c.之前未做過的或做過了但已過有效期的投資者需接受風險承受能力調查。
(4)審核投資者提供的認(申)購申請資料是否完整無誤,認(申)購資金是否已經劃入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直銷專戶。
(5)核實上述資料齊全無誤且認(申)購資金已劃入直銷專戶后加蓋直銷業務專用章及直銷人員私章,返還投資者留存聯給投資者。
2、機構投資者
(1)按上述開戶流程辦理基金賬戶開戶。
(2)將認(申)購資金存入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直銷專戶。
(3)需提供填妥的交易業務申請表(一式兩份,應加蓋預留印鑒)。
(4)審核投資者提供的認(申)購申請資料是否完整無誤, 認(申)購資金是否已經劃入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直銷專戶。
(5)核實上述資料齊全無誤且認(申)購資金已劃入直銷專戶后加蓋直銷業務專用章及直銷人員私章,返還投資者留存聯給投資者。
(三)贖回流程
1、個人投資者
(1)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b.填妥的交易業務申請表(一式兩份);
c.之前未做過的或做過了但已過有效期的投資者需接受風險承受能力調查。
(2)審核投資者提供的贖回申請資料是否完整無誤。
(3)核實上述資料齊全無誤后加蓋直銷業務專用章及直銷人員私章,返還投資者留存聯給投資者。
2、機構投資者
(1)需提供填妥的交易業務申請表(一式兩份,應加蓋預留印鑒)。
(2)審核投資者提供的贖回申請資料是否完整無誤。
(3)核實上述資料齊全無誤后加蓋直銷業務專用章及直銷人員私章,返還投資者留存聯給投資者。
(四)修改分紅方式、基金轉換、轉托管等其他交易類業務流程
此類流程與贖回流程類似,只需在填寫表單時注意選擇業務的申請類型及確保申請信息填寫正確即可。
(五)直銷銀行賬戶
直銷賬戶1:建設銀行
賬戶名稱: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 戶 行: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分行營業部
賬 號:4420 1501 1000 5251 5800
大額支付號:105 584 000 021
直銷賬戶2:工商銀行
賬戶名稱: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 戶 行:中國工商銀行深圳福田支行
賬 號:4000 0233 2920 0180 361
大額支付號:102 584 002 338
直銷賬戶3:中國銀行
賬戶名稱: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賬 號:7536 5792 3708
大額支付號:104 584 000 003
直銷賬戶4:光大銀行
賬戶名稱: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 戶 行:中國光大銀行深圳分行營業部
賬 號:3891 0188 0000 18773
大額支付號:303 584 038 910
直銷賬戶5:交通銀行
賬戶名稱: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 戶 行:交通銀行深圳彩田支行
賬 號:4430 6617 5018 0100 20733
大額支付號:301 584 000 196
六、投訴處理和聯系方式
(一)基金投資人可以通過撥打我公司客戶服務中心電話或以書信、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對營業網點所提供的服務提出建議或投訴。對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訴,原則上當日回復,不能當日回復的,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對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訴,原則上在順延的第一個工作日回復,不能及時回復的,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
(二)基金投資人也可通過書信、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投訴。聯系方式如下:
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網址:www.csrc.gov.cn,聯系電話: 0755-83263315,傳真:0755-83260010,電子郵箱:shenzhen@csrc.gov.cn,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筍崗西路體育大廈東座,郵編:518028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址:www.amac.org.cn,電子郵箱:tousu@amac.org.cn,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2號交通銀行大廈B座9層,郵編:100033電話:010-58352888(中國證券投資者呼叫中心)、www.sipf.com (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網)。
(三)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的,基金投資人可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基金合同約定的地點。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投資人在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件,選擇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基金。我公司(基金管理人)承諾投資人利益優先,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態度為投資人提供服務,但不能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能保證基金的最低收益。投資人可登錄中國證監會網站(www.csrc.gov.cn)查詢基金銷售機構名錄,核實我公司基金銷售資格。
基金銷售機構名稱: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負責人:于華
直銷經辦人:時亞蒙
網址:www.www.svk98.com
客戶服務中心電話:400-8888-668
客戶服務中心傳真:0755-82990631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四路1號嘉里建設廣場一期二座17樓
郵編:51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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